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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08年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把提出进一步加强支持林业生态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确立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四项措施之一。
投资要点:
林业规模巨大,蕴藏发展潜能。据中国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统计,中国有林业用地42.42亿亩、森林26.24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业用地25.48亿亩、森林14.92亿亩,分别占全国的60.1%和57.55%。同时,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可以看出,中国林业规模巨大,特别是集体林业,因此,中国林业的发展将会极大的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制度存在缺陷,发展面临多种挑战。由于集体山林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缺位等体制性障碍,导致集体林木只砍不造、造而不管,致使森林资源越来越少。同时,林农的利益基本没有保障,种植收益甚微,严重压制了林农生产积极性,最终制约了林业的快速发展。
政策扶持不断加强,行业发展环境好转。从198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颁布到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施行,可以看出国家对林业发展一直都是比较重视的,我们认为,从制度层面上去解决国内林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基层林农的利益角度去完善中国林业发展过程中的制度缺陷是今后国家林业改革的大体趋势。随着国家林业改革制度的不断完善,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将趋于好转,林农的切身利益将有所保障,林业的发展与林业制度的关系将越来越紧密。
第1部分
行业概括
林业的发展以资源为基础,但是,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等特点决定了中国林业的发展的进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林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在林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的制度问题,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缺位、政府监管力度不够、林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都严重制约了中国林业的发展,因此,恢复和发展中国林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1.1林业规模逐年扩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林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据统计,目前,中国林业用地42.42亿亩、森林26.24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业用地25.48亿亩、森林14.92亿亩,分别占全国的60.1%和57.55%,同时,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在中国2100多个县市中,有1500多个在山区。但是,由于我国林业规章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林业发展严重不平衡,只砍不造,导致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森林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6%,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只有世界水平的20%和12%。
1.2人造林发展势头强劲
随着我国的林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林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林业制度不够完善,只伐不造现象屡见不鲜,导致了我国森林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森林质量下降。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目前世界森林面积为3454亿平方米,森林覆盖率平均为26.6%,森林蓄积量为3831.27亿平方米。我国森林面积仅占世界的3.9%,森林蓄积量不足世界总蓄积量的3%,森林覆盖率为13.92%,人均森林面积和人均蓄积量都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分别排在世界的120位和121位,森林覆盖率排在142位。因此,国家也意识到我国林业发展中所遇到问题的严重性,大力鼓励人工造林,努力增加森林面积。20世纪90年代,全国植树造林以年均7500多万亩的速度发展。随着六大工程的启动实施,造林绿化速度迅速提升,2002年造林面积首次超过1亿亩,达到1.12亿亩,其中人工造林9907万亩,飞播造林1295万亩,另有迹地更新529万亩、封山育林4749万亩,林业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
1.3制度存在缺陷,发展面临多重挑战
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目前世界森林面积为3454亿平方米,森林覆盖率平均为26.6%,森林蓄积量为3831.27亿平方米。我国森林面积仅占世界的3.9%,森林蓄积量不足世界总蓄积量的3%,森林覆盖率为13.92%,人均森林面积和人均蓄积量都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分别排在世界的120位和121位,森林覆盖率排在142位。林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森林资源,而森林资源的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必然影响林业经济的发展。
我国林业企业生产技术落后,研发能力差。我国林业企业在生产技术和装备上普遍上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在生产设备,我们还不能自主设计生产,主要是引进国外生产设备,这就严重的制约了国内林业企业的发展,从而影响了中国林业的发展水平。
森林总体质量不高,林龄结构以幼龄林、中龄林和人工林为主。
我国林业企业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目前世界木材加工企业的平均规模为胶合板大于1万立方米/年,刨花板大于10万立方米/年,中纤维板为10万立方米/年。而我国的企业规模为胶合板平均规模为0.3万立方米/年,刨花板平均规模为0.65万立方米/年,中纤维板平均规模为0.37万立方米/年,可以看出我国林业企业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缓慢,制度缺陷较大。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全面展开,但林业体制改革中存在许多问题,林权改革多年没有落实,导致集体山林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缺位等体制性障碍,导致集体林木只砍不造、造而不管,致使森林资源越来越少,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快速发展。
1.4政策扶持不断加强,行业发展环境好转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山林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变动:一是土改时期的分山到户;二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三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统一经营;四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林业“三定”。每一次林业改革都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进一步向现代林业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可以看出改革开发以来,国家对林业发展一直高度的重视,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从政策层面上去完善林业制度存在的问题,以林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施行
《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5月13日发布
《退耕还林条例》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3年6月25日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自2008年6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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