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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单位须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必须标有注册资金数额,必须是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报价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公章)。 |